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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天津市重大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定工作的通知
各區應急局、靜海區科技局及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天津市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部署,服務重大工程地震災害風險防范,按照《中國地震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重大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定工作的通知》(中震防發〔2022〕19號)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重大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據《天津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重大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定是由天津市地震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重大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定即法律、法規規定的重大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審定,是由天津市地震局根據建設單位的申請,按照防震減災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規范等進行審查,確定重大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并準予其開展與防震減災相關特定活動的行為。對應當開展重大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定的重大工程,建設單位必須在工程設計前完成重大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定,并按照審定結果進行工程設計。
二、實施重大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定,必須嚴格依法執行法定權限、范圍、條件和程序,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和便民的原則,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外,建立重大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定信息公告制度,在天津市地震局官方網站及時公告審定信息。
三、天津市地震局負責審定天津市行政區域內除核工程、大型水利水電等國家重大工程、跨?。ㄗ灾螀^、直轄市)行政區域的國家重大工程以外的法律法規規定的重大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見附件)。
四、建立地震安全性評價從業單位核查及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公開制度。每年對在天津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及相關業務的單位開展從業能力核查,通過核查的單位,方可在天津市行政區域內開展地震安全性評價相關工作。依托天津市地震局官方網站、“互聯網+監管”等平臺公開地震安全性評價從業單位和人員基本信息及誠信記錄,為建設單位提供服務。
五、天津市地震局負責重大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定管理,負責受理申請、形式審查、資料建檔、作出審定決定并送達等窗口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專家庫、開展必要的現場巡查、組織技術審查、提出行政許可決定等技術管理工作。
六、天津市地震局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嚴格落實信息公開制、一次性告知制、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文明服務制等各項制度,明確報件要求、形式審查內容、受理條件、審批流程、審批時限、結果送達、咨詢服務等各項工作要求,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
七、天津市地震局組織開展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技術審查,建立并公開技術審查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完善技術審查制度,確保技術審查工作客觀、公正、科學。技術審查實行回避制度,與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作為技術審查專家參與技術審查。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審查所需費用由審查組織單位承擔,但不包括因技術審查不通過而產生的復審費用。
八、天津市地震局負責天津市行政區域內地震安全性評價及相關工作的監督管理。區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協助開展本行政區域內地震安全性評價相關工作的監督檢查。
九、天津市地震局不定期組織對從業單位從業條件、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抽查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予以公開。存在嚴重問題的,將依法依規對從業單位及相關人員公開通報批評,并納入相關誠信記錄,視情況暫停其在天津市行政區域內開展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十、重大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定行政許可通過天津網上辦事大廳,實現跨省通辦、全程網上辦理。依托“工程建設項目策劃生成系統”、“工程建設項目用地清單系統”加強對重大工程建設項目監管。依托天津市地震局官方網站、“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天津市政務服務網等接受社會監督。
各區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各地震安全性評價從業單位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和相關制度規定,做好天津市重大工程抗震要求審定相關工作,為重大工程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附件:重大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審定清單(暫行)
天津市地震局
2022年9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重大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
結果審定清單(暫行)
一、中國地震局負責審定的清單范圍
(一)核工程
1.核電廠、核熱電廠、核供汽供熱廠、核能海水淡化廠等核動力廠及裝置,以及浮動核動力裝置的系泊裝換料船塢、碼頭。
2.核動力廠以外的研究堆、實驗堆、臨界裝置等其他反應堆。
3.核燃料生產、加工、貯存和后處理設施等核燃料循環設施。
4.涉及放射性廢液貯存、處理設施;涉及高水平放射性廢物的處理、貯存、處置設施。
5.受地震破壞后可能引發嚴重放射性物質污染的涉核設施。
(二)大型水利水電工程
6.壩高超過200m或庫容大于100億m3的大(1)型工程,以及基本地震動峰值加速度分區0.10g及以上地區的壩高超過150m大(1)型工程。
7.基本地震動峰值加速度分區0.10g及以上地區的高度為90m以上的1級、2級大壩,抽水蓄能電站I等工程的主要建筑物和引水、調水工程中的重要建筑物。
8.場址區5km范圍內有晚更新世(10萬年)以來活動斷層通過的1級、2級大壩。
(三)跨?。ㄗ灾螀^、直轄市)行政區域的國家重大工程。
二、天津市地震局負責審定的清單范圍
(一)公路、鐵路上的長度大于五百米的多孔橋梁或者跨度大于一百米的單孔橋梁,長度大于一千米的隧道。
(二)市級廣播中心、電視中心、電視發射臺以及功率大于二百千瓦的廣播發射臺,電信和郵政樞紐,衛星通信地球站,應急通信指揮中心。
(三)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地下鐵路工程,鐵路特大型站的候車樓,機場中的候機樓、航管樓、大型機庫。
(四)單機容量大于三十萬千瓦或者規劃容量大于八十萬千瓦的火力發電廠,總裝機容量二十萬千瓦的風電工程,五百千伏和二百二十千伏的變電站。
(五)八十米以上高層建筑物、構筑物。
(六)市級急救中心、中心血站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六千個座位以上體育館,三萬個座位以上的體育場,一千二百個座位以上的影劇院,建筑面積在二萬平方米以上的、人員活動集中的多層大型公共建筑。
(七)市級城市供水、供氣、供電、交通調度控制中心。
(八)生產和貯存易燃易爆、劇毒或者強腐蝕性產品的設施,研究、中試生產和存放劇毒生物制品和天然人工細菌、病菌的較大型建筑。
(九)位于復雜工程地質條件區域的新建開發區和占地面積三十萬平方米以上的廠礦企業。
(十)位于地震動參數區劃分界線兩側各八公里區域內的大型建設工程。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和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建設工程。